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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推短期方案刺激國家旅遊業發展。圖為泰國當地民眾到寺廟祈福迎接新年。 圖/泰國觀光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泰國內閣例行會議針對刺激國家旅遊業發展形成一項決議,規定從今年12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期間,對包括台灣在內的19個國家暫時減免前往泰國駐海外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簽證的費用、下調入境泰國落地簽證費,希望以此推動政府旅遊收入增加。同時,內閣還批准延長外籍人士留泰時間,吸引有意在泰養老的遊客群體,將泰國打造成為衛生健康中心。國務院發言人助理阿提實上校昨天(22日)表示,內閣會議審議並批准了暫時減免前往泰國駐海外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入境泰國簽證(Visa)費用以及下調落地簽證(Visa on Arrival : VOA)費用措施,該措施從今年12月1日正式生效,並一直持續至明年2月28日。該項內閣規定主要分為兩點內容:1、暫時免掉每人1000銖的入境泰國簽證辦理費用;2、暫時下調落地簽證費用,從現在的每人2000銖降至1000銖,僅針對19個國家的國民有效,包括保加利亞、不丹、中國以及印度等等。無論如何,政府推出該措施的宗旨在於為入境泰國旅遊的遊客提供簽證上的便利,吸引更多遊客入境觀光和消費,預估實施該措施的3個月時間內將給政府帶來2800萬銖的創收,稅收高達12億銖。阿提實上校還表示,同時內閣還針對長期留泰或持長住(LONG STAY)簽證的外籍人士群體,批准延長逗留在泰國境內的時間。該措施的推出是為了響應將泰國打造成為健康衛生中心的政策,有意申請享受該項待遇的人士,必須是50歲以上的外籍人士,可以是向泰國駐海外大使館申請暫時留泰的人士,也可以持其他類型的簽證入境,之後再申請辦理。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在泰國境內逗留一段時間後,有意變更簽證類型以長期留泰,此前政府允許每次只可以申請延長不超過1年的時間,而現在則可以獲得10年的留泰時間,第一次申請可留泰不超過5年,第二次申請可以再獲得5年時間,費用為1萬銖。有意申請該類型簽證的外籍人士,個人帳戶內必須要有300萬銖以上的存款,或每個月收入在10萬銖以上,同時還必須持有覆蓋期為1年的健康保險。無論如何,有意申請上述類型簽證的外籍人士多數來自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法國、澳洲、挪威、印度、義大利、加拿大、台灣等,因為來自這些國家和地區的遊客普遍擁有較高消費潛力,也願意在泰國旅遊城市長居,例如清邁、清萊、春武里以及有名的海邊城市周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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